5.5 隔热头罩


5.5.1 隔热头罩应能够覆盖消防员整个头部、颈部,头罩前端和后端应延伸到前胸和后背部。隔热头罩和隔热上衣领口一下之间的重叠部分不应小于200 mm。
5.5.2 隔热头罩上应安装视窗,应采用无色或浅色透明的具有一定强度和刚性的耐热材料,视物真实无
畸变。
5.5.3 隔热头罩应考虑与防护头盔和呼吸保护装具配合使用。
5.5.4 隔热头罩应采用与隔热上衣相同面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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